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十一条 本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