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