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跨径和高度以上的房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