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调解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调解 第二十条 对船舶、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港务监督调解。
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不得强迫。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3-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