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调解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调解 第二十条 对船舶、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港务监督调解。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不得强迫。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3-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