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四十一条 船长在航行中死亡或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由驾驶员中职务最高的人代理船长职务;船舶在下一个港口开航前,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指派新船长接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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