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请求保全错误的,应当赔偿被请求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 发布日期:199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