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请求保全错误的,应当赔偿被请求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 发布日期:199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