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 第三节 船载货物的扣押与拍卖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第三节 船载货物的扣押与拍卖 第四十九条 拍卖船载货物由海事法院指定的本院执行人员和聘请的拍卖师组成的拍卖组织实施,或者由海事法院委托的机构实施。
拍卖船载货物,本节没有规定的,参照本章第二节拍卖船舶的有关规定。
拍卖船载货物,本节没有规定的,参照本章第二节拍卖船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