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0年5月24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