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