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海关准予从事有关业务的企业,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暂停其从事有关业务,直至撤销注册。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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