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三十一条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从业资格的,撤销其注册登记、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30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9-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