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四章 财政税收制度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四章 财政税收制度 第三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服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服务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便民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提高税收征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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