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四章 财政税收制度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四章 财政税收制度 第三十条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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