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九章 海难救助 第一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九章 海难救助 第一百七十一条 本章规定适用于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