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八章 船舶碰撞 第一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八章 船舶碰撞 第一百七十条 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