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 第三节 光船租赁合同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三节 光船租赁合同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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