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 · 第六节 保险赔偿的支付 第二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六节 保险赔偿的支付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或者由于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追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