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船舶非法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的,由有关机关予以制止,处以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1992-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