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阻挠、妨害海域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域的,海域使用权人可以请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排除妨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 发布日期:2001-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