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第二章 海岛保护规划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第二章 海岛保护规划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海岛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海岛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估,对海岛的保护与利用等状况实施监视、监测。 法律 发布日期:2009-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