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