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四章 海上行政执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四章 海上行政执法 第三十七条 海警机构开展海上行政执法的程序,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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