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九章 监督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九章 监督 第六十九条 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军队监察机关的监督。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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