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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