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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