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八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