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八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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