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六章 债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六章 债权 第四十三条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法律 发布日期:2010-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