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外方单独或者中外合作进行的海洋科学研究活动结束后,所使用的外国籍调查船应当接受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其委托的机构检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6-06-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