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 外商投资的渔业企业,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