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依照《渔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需处以罚款的,对船长或者单位负责人可以视情节另处一百元至五百元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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