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法律 发布日期:2013-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