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3-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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