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是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并负责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之间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