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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