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0-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