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