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军官符合本法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的,应当退出现役。 法律 发布日期:2000-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