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按照优待现役军人的原则,确定军官的各种待遇。 法律 发布日期:2000-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