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 第十六条 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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