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第五十五条 国家支持农牧民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推行适度规模养殖,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建设牛羊等重要畜产品生产基地。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