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第五十四条 国家支持优良饲草品种的选育、引进和推广使用,因地制宜开展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和饲草料基地建设,优化种植结构,提高饲草料供应保障能力。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