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七章 疫苗上市后管理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七章 疫苗上市后管理 第六十条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疫苗质量回顾分析和风险报告制度,每年将疫苗生产流通、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如实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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