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与其申报的使用目的相一致;需要改变使用目的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