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矿山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6-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