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法律 发布日期:2004-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