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科教兴农方针和农业、林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