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章 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章 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 第六十条 禁止进出口假、劣种子以及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