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四章 科普活动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四章 科普活动 第三十八条 国家完善科普工作评估体系和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开展科普调查统计和公民科学素质测评,监测和评估科普事业发展成效。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