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02-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