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 法律 发布日期:2002-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